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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志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07-27 16:47:43 来源:陇东报

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志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
各县(区)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,市管工业园区(集中区)管委会,中、省驻庆各单位:


【资料图】

市人民政府决定

刘志刚任庆阳市公安局副局长;

肖建军任庆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(试用期一年);

赵迎民任庆阳市公安局长庆分局政治委员,免去其庆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。

免去:

张晓峰的庆阳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;

张茂龙的庆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;

席志慧的庆阳市职业教育中心主任职务,按五级职员管理;

杨秉的庆阳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;

李兴忠的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;

王利斌的庆阳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职务;

王选峰的庆阳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。

庆阳市人民政府

2023年7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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